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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5-05-09
    从法律层面来看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一百条明确规定,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 。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。在福州,如果被交警查处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,驾驶人不仅要承受经济损失,驾驶证也会被吊销,这意味着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合法驾驶机动车 。福建省也有相关细则,根据《福建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第七十四条第四项规定,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强制报废标准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6-18
    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(含当日,下同)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,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。其中,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补贴1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,补贴7000元。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1-20
    对于非营运性质的小、微型客车,没有强制报废年限,取而代之的是以行驶里程作为报废参考。当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,有关部门会引导车主报废车辆。如果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车辆,仍然可以通过年检,车主可以继续使用该车辆。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1-01
    福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拥有正规汽车报废拆解资质,在福州从事汽车报废行业二十余年,为福州市车管所指定报废汽车解体单位,可办理在京中央,机关团体个人及部队退役的报废汽车解体,负责办理正规的汽车报废手续,主要办理:汽车报废、车辆注销、货车报废、军车报废、外地车报废、外籍车辆报废、摩托车以及事故车辆报废等。帮您解决汽车报废各种疑难问题。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09-20
    可以到车管所申请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,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,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。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,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对因机动车灭失无法交回号牌、行驶证的,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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